给国有化企业代表会议的信 143

  (1918年5月17日)
  
  
  听了出席大型金属加工厂代表会议的工人代表团选出的同志的汇报,又看到代表会议的决议,我可以说:依我看来,只要代表会议竭力保证有计划地和严密地组织各项工作,并且提高工作效率,人民委员会大概会一致赞成立刻实行国有化。
  因此,希望代表会议:
  (1)立刻选出一个筹备各工厂联合的临时委员会;
  (2)授权五金工会中央委员会在取得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的同意之后改变上述临时委员会的形式,补充它的成员,以便把它变成一切国有化工厂的统一联合会的管理委员会;
  (3)批准仿照布良斯克金属工厂规则 144 制定的厂内规则,或者用决议的形式把它固定下来,以利于建立严格的劳动纪律;
  (4)从专家、工程师和大生产的组织者中提出参加管理委员会的人选,或者委托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物色和指派这些人员;
  (5)最好(由临时委员会或者是五金工会中央委员会)把办得最好的工厂中的工人,或者是领导大生产最有经验的工人,派到办得较差的工厂里去,协助它们搞好工作;
  (6)在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对一切材料实行严格的计算和监督的条件下,必须做到而且能够做到大量节约原料和劳动。
  我认为,只要代表会议和代表会议选出的各机构努力工作,人民委员会在最近几天内将会通过实行国有化。
  
  
  人民委员会主席 弗·乌里扬诺夫(列宁)
          1918年5月17日
  
  载于1918年5月19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消息报》第99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36卷第348—349页
   
  
  
  
  
  
  注释: